襄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品质的指导意见》,其中列举了指导意见,适用区域范围、具体要求等内容
2.住宅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轿厢内净空尺寸不小于1300x2100mm(垂直放置担架)或1700x1600 mm(对角放置担架)。
4.同一批次和同一类型交房住宅不同楼栋其公共区域装饰面层材料应统一。
5.垂直布置的相邻两户户门,当两户门洞口距离小于1.5米时,为避免户门开启相互影响,两户户门均内开门设置。
6.住宅地上电梯厅墙面装饰标准不得简化降低,不得直接采用涂料或刮白等作为面层,应采用铺贴墙砖或石材。
9.住宅入户大厅及通道宜宽敞明亮,宜设置采光窗以保证其使用舒适性。
10.设有公共连廊及内天井的住宅,应保证每层连廊采光通风的均好性,严禁部分楼层连廊因造型等原因影响连廊及天井内层房间的通风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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