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微信公布住房“以旧换新”方案,介绍了实施流程、财税支持和成功案例。
昨天,湖北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积极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打通交易堵点,推动一、二手房良性循环。
国有企业收购模式:支持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为卖旧买新“搭桥”,收购二手住房可对外出售或用作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
第一步 · 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研究制定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国有企业根据需求,合理确定二手住房收购范围、规模、房源条件。
第二步 · 登记换房意愿:换房居民登记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时选定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购买意向书》。
第三步 · 住房价值评估:对待收购二手住房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结果,按评估价值抵扣新建商品住房价款。
第四步 · 签订意向协议:收购实施主体与换房居民协商一致后签订《收购意向协议》,收购实施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协商不成功或贷款审核不通过,则收(换)购工作流程终止。
第五步 · 办理过户手续:收购实施主体与换房居民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换房居民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办理房产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手续,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并转入开发企业监管账户。
第六步 · 房源配租运营:收购主体办理二手住房交接并配租运营等。
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
第一步 · 登记换房信息: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换房居民发布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时,换(购)房居民登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信息。
第三步 · 购买新建住房:在达成二手住房交易的同时,换(购)房居民同步购买商品住房。
此项政策的实施,解决老百姓卖不掉旧房、换不到新房的问题,缩短旧房出售周期,从而激活市场的改善需求。
政府收购就不用操心旧房卖不出去的问题,大大减轻购新房的资金压力,这样业主就可以轻松换新房,这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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