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带押过户”的要求、材料和流程!

房产资源网 2024-03-2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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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迫切需求,我国将依民法典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全面部署。两部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尤其是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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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支持卖方在尚未结清银行贷款、注销房屋抵押登记时,即可与买方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新设、新贷款发放及原抵押注销,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按照传统二手房过户业务办理流程,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三项业务,办理中间环节多,办理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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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带押过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子是个人产权,公司产权不行。

2、只能有一次抵押,二次抵押的不行。

3、房子是商业按揭贷款,经营贷不行,组合贷必须还清公积金部分。

4、买方必须是纯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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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带押过户"所需材料?

1、按照不动产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办事清单提交相关过户材料。

2、银行同意"带押过户"的相关证明(房屋抵押登记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或抵押时已经约定禁止转让抵押财产的,需提供)。

3、卖方已将转让行为通知抵押权人的承诺书(房屋抵押登记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且未约定禁止转让抵押财产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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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带押过户"流程?

1、向卖方银行申请"带押过户"。

2、买方申请贷款。

3、定金、首期款存入提存(监管)账户。

4、预审买方贷款资格。

5、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6、转移预告登记设立、抵押权预告设立。

7、买方贷款银行发放购房贷款。

8、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

9、结清原抵押房产担保的债务。

10、余款清分,完成物业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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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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